2007年3月23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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远赴兰州去执行 啃下一起骨头案
张水萍 漆琦

  难执行、久执不下的案子,人们称为“骨头案”。近日,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,远赴兰州,快速执毕一起“骨头案”,80余万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,申请人十分满意。
  3月4日,北仑法院接到执行申请人宁波麦芽有限公司的举报,被执行人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可供执行财产,但随时可能转移。考虑到案情紧急,当天执行干警即远赴兰州。在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时,当地银行以电脑系统发生故障为借口拒绝查询,甚至还提供虚假的账户信息。执行干警张大为沉着冷静,向银行指出阻挠法院公务行为的严重后果,软硬兼施,成功划拨了该账户中的全部23万元执行款。随后,执行干警赶赴两百多公里外的威武市,连续奋战6小时,将被执行人的300吨大麦异地扣押。迫于压力,被执行人主动向法院支付了余下的近60万元执行款及相关执行费用。至此,本案彻底实现案结事了。申请人说:“两天时间执行完毕,不愧为全国模范法院。”